操作指导
1.银行转账结算方式对比如下:



2.转账结算金额起点,是办理每一笔银行转账结算业务的最低金额。凡是不足结算起点金额的款项收付,通常需用现金进行结算,银行不予办理转账结算。
3.转账结算的原则:
(1)恪守信用,履约付款;
(2)谁的钱进谁的账,由谁支配;
(3)银行不垫款。
4.为保证结算工作的质量和安全,单位和个人必须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,要按照规定填写,字迹清楚,印章齐全。票据、凭证、印章要妥善保管。
5.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原则和纪律,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;情节严重的,停止其使用有关的结算办法,因此造成的后果,由其自行负责。
6.结算办法允许背书转让的票据,因不获付款而遭退票时,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、背书人和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。票据的各债务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责任。